谭咏麟说「可能是最后一次」,「告别」这个词又被叫响了
发布时间:2026-09-13 20:30:00 浏览量:1
你家里如果还压着几张演唱会票根,可以翻一翻:有没有哪一张,上面印着「告别」两个字。
如果有,那张票多半没有兑现。不是歌手失信——是「告别」这两个字,在香港乐坛,从一开始就不是拿来兑现的。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晚,香港红馆。谭咏麟七十六岁,从升降台上台,一个人唱了四十一首,唱到二十三点三十五分。散场前他说了一句:
「今次唱完之后,非常有可能是谭咏麟最后一次在香港红馆开唱,所以大家要珍惜。」
注意他的措辞。是「在红馆」,不是「不再唱」;是「非常有可能」,不是「一定」。六月的发布会上,主办方和他本人都交代过,「终极篇」是这轮大型世界巡回的收官,
不代表退出歌坛
。
但这句话传出去,第二天在很多标题里,它已经被写成了「告别演唱会」。
「告别」这两个字,说了三十七年了。而说这两个字的人,后来大多回来了。
一九八九年,香港开始有演唱会把「再见」两个字写进名字里。
那年九月十七日,张国荣宣布退出歌坛。年底,他在红馆开始《告别乐坛演唱会》,从十二月二十一日唱到次年一月二十二日,红馆三十三场。
六年之后,一九九五年,他宣布复出,签约滚石唱片。同年推出专辑《宠爱》,亚洲年度销量突破二百万张,香港本地六白金,排在当年 IFPI 香港分会全年销量榜第一位。
三十三场说走,六年之后回来。这中间没有人指责他说话不算数。
因为「告别」这两个字当时已经被当成
一个演唱会名字
在用,而不是一份契约。
一九九二年,另一场规模更大。
据公开资料,许冠杰在一九九二年年初宣布退休;二月,无线电视在尖沙咀丽晶酒店为他办了一场《许冠杰光荣引退汇群星》,当晚香港演艺圈几乎到齐。三月,他在红馆办《许冠杰光荣引退演唱会》——
四十一场,刷新了当时香港歌手在红馆的场次纪录。
更早一点,一九九〇年那张《香港情怀90》里,有一首《急流勇退》。据后来的说法,那时他已经有了退的念头。歌先写下来,话隔两年才说出口。
四十一场这个纪录,四个月后被徐小凤以四十三场打破。而那四十三场,没有人把它叫作告别演唱会。
同一批数字,一个叫了「引退」,一个连名字里都没提这件事。
但许冠杰这个例子的分量不在这里,在后面。
二〇〇四年四月,他宣布复出。距离他宣布退休,隔了十二年。
复出的演唱会叫《继续微笑会歌神》,从六月五日起在红馆开唱,首轮十场,之后一段一段加开,到当年十月,累计三十八场。
据当时统计,那三十八场的入场人次
接近五十万
;而一九九二年那四十一场,合计
四十二万人次
。
场次少了三场,人多了七八万。
也就是说,他「回来」那一次,比他说「退休」那一次卖得更好。
这不是一个孤例,但它是最清楚的那一个:说「最后一次」的时候,票房卖的是情绪;回来的时候,票房卖的还是情绪,只是换了一个方向。
要理解这件事,得先看那个能装下一万二千人的地方。
香港体育馆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启用,四面台计,座位超过一万二千个。在它之前,香港能办大型演唱会的场地,主要是伊利沙伯体育馆,约三千五百座。
三千五百人的场地,办不出一场告别。不是办不起——是那个场面不成立。一万多人一起站起来的那种动静,得先有一万多个座位。
但红馆不只是一个更大的场子,它有一套自己的规矩。
红馆如今属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据公开资料,订租申请最早可在租用月份前十二个月提出,最迟在租用月份前三个月;申请须以公司或团体名义,个人名义不受理。批期由一个小组投票决定,但这个小组怎么组成、按什么准则,公开资料里查不到。
圈内人对这套规则的总结很直白:没准则,也不知道是谁在决定,所以个个都去争。
结果是:黄凯芹入纸红馆二十二次都没排上。据媒体报道,李玟、汪明荃、钟镇涛也都曾被红馆拒过。
还有一个细节——
即使这位歌手只打算开一场,他前后也要预定至少四天。
我做港乐内容这些年,看演唱会排期表比看歌单多。看多了会发现:理解香港的演唱会,得先看那张档期表,而不是那张歌单。
把上面几条放在一起,「告别」为什么好用就很清楚了——一个档期争得这么难,一旦拿到,谁都想把它用满。而「最后一次」,是所有售票说法里成本最低的一句。
红馆的租金不是一口价。据二〇一三年媒体披露的康文署数据,基本场租为
每日门票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以较高者为准);演出新颖节目或海外世界级艺术家的古典节目,优惠至百分之十五。
同一份数据里,红馆二〇一二年全年收入一万二千八百九十二万港元,平均每天约三十五万进账。从二〇〇九年的四千一百五十万,涨到二〇一一、二〇一二年的约一点二亿,连年增长超过五成。
这意味着两件事。
第一,场馆和主办方是分成的
,票房好不好,双方共担。第二,场次越多,越能把舞台、乐队、制作的固定成本摊薄。
香港的演唱会长期走「低门票、多场次」的路子——用专业舞台设备把成本压住,单张门票定得不高,靠场次堆出总量。这种模式下,稀缺感不靠加价,靠说法。
而「最后一次」,恰好是一种成本极低的说法:它既不承诺未来,也不否认过去。
再往上一层,是排期。二〇二六年这一轮,谭咏麟隔了十一年才回到红馆开个唱;香港站一共十场,排成两段——九月十一至十五日的「无言感激篇」,九月十八至二十二日的「情不变篇」。一个七十六岁的歌手,把十场拆成两段,中间空三天。
这不是情绪安排,是日程安排。
「告别」被挂在了一次巡演周期的末尾,而不是一个人生的末尾。
说了三十多年,总有一次是真的。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六日到十五日,梅艳芳在红馆开了八场。
那场演唱会的正式名称叫《梅艳芳经典金曲演唱会》。
「告别」两个字,不在主办方给出的那个名字里。
后来的人叫它「梅艳芳告别演唱会」。这个名字是补上去的。
这里就是全文最要紧的一处:
「告别演唱会」不是主办方颁发的类别,它是媒体和观众叫出来的一个类型名。
没有名册,没有标准,也就没有人需要为它负责。
类型名没有约束力。所以说了可以不算,不说也可以是最后一次。
三十七年里,「告别」这两个字被叫了无数次;真正兑现的那一次,名字里恰好没有它。
回到今年的红馆。
谭咏麟那晚的原话,前面加了三层限定:非常、可能、在红馆。
这不是含糊。这是一个七十六岁的歌手能给出的最准确的版本——把大型巡演这件事收掉,人还留在小场子里。六月的发布会上,他和主办方都没有用过「封麦」「告别乐坛」这类说法。
但外面已经这样叫了。我把那天前后相关的内容翻了一遍,「告别演唱会」这五个字被用了很多遍。
「告别」这个词就是这样运转的:
歌手说的是一个档期的结束,行业叫的是一个时代的结束。
两边都没说谎,因为这个词本来就同时装着两件事。
它既是承诺,也是生意。而且更多时候,它是后者——只是被说成了前者。
我做港乐内容这些年,评论区问得最多的一句话是:这次是不是真的最后一次。
问的人其实多半知道答案。他们只是想再听人确认一次——确认这个词还有点分量。
写这篇之前我数过一遍:从一九八九年到二〇二六年,三十七年。「告别」这两个字在这条线上出现了一轮又一轮,我自己看得到的兑现,只有一次。
但这不影响它有效。一场演唱会最贵的东西不是舞台,是「必须现在去」这个理由。而「最后一次」,是成本最低的那个理由。
下次再看到「告别演唱会」这五个字,可以多想一层:说这句话的人,可能只是把这一轮唱完了。
而真正的那一次告别,往往安静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