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化广场剧院获营业性演出许可上海市文旅局核发 演艺运营资质再夯实
发布时间:2026-09-15 20:26:29 浏览量:1
近日,信用上海行政许可信息显示,上海文化广场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成功获得营业性演出相关的行政许可,该许可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正式核发,标志着企业可在许可有效期内合规开展各类营业性演出相关业务,为其后续演艺活动的常态化运营提供了坚实的资质支撑。
本次公示的行政许可信息完整覆盖了许可全流程核心要素,公众可通过信用上海平台查询该条许可的全部公开内容,进一步了解相关演艺市场主体的资质合规情况。
项目详情
本次公示的许可具体信息显示,获得资质的主体为上海文化广场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对应的许可文书号为沪文旅许[2026]5110号,许可类别为普通许可,许可决定作出于2026年9月14日,许可内容明确为营业性演出,该许可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作出,许可有效期从2026年9月14日起至2099年12月31日,长期有效。据公开工商信息补充显示,上海文化广场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28日,注册地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永嘉路36号,由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持股,主营文艺创作与表演相关业务,本次营业性演出资质的获批,将进一步助力其发挥自身平台优势,推出更多优质演艺内容。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文化广场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8日,法定代表人费元洪,所属行业为文艺创作与表演,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65人,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永嘉路36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40%2000万元人民币2011-07-28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40%2000万元人民币2011-07-28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20%1000万元人民币2011-07-28
企业综合点评
上海文化广场剧院管理有限公司由多家上海本地文化领域头部国企联合持股,主营演艺相关业务,近期获上海市文旅局核发的长期有效营业性演出行政许可,合规经营资质进一步夯实,为后续常态化开展演艺活动、推出优质内容筑牢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