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艺术中心获营业性演出许可上海市文旅局,演艺业务合规获官方支撑
发布时间:2026-09-03 21:28:00 浏览量:1
近日,信用上海行政许可信息显示,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成功取得营业性演出相关的行政许可资质,该许可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正式核发,标志着企业可在许可有效期内合规开展各类营业性演出相关业务,为其后续演艺活动的常态化落地提供了官方合规支撑。
本次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完整清晰,所有要素均通过信用上海平台完成公开披露,便于社会公众及时查询相关主体的资质合规情况,也为演艺行业相关合作方核验企业经营资质提供了权威参考依据。
项目详情
本次公示的许可事项具体信息显示,获得资质的主体为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对应的许可文书号为沪文旅许[2026]4790号,许可类别为普通类行政许可,许可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日,许可内容明确为营业性演出,该许可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作出,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310000MB2F306534,许可效力覆盖的有效期从2026年9月2日起至2099年12月31日,相关信息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步归集至信用上海平台完成公开。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03月31日,法定代表人张朝慧,所属行业为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182人,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丁香路425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51%765万元人民币2004-03-25上海报业集团49%735万元人民币2004-03-26
点评分析
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近期获上海市文旅局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行政许可,资质有效期至2099年末,相关信息已通过官方平台完整公示。该资质补齐了企业开展营业性演艺业务的合规要件,为后续常态化落地演艺活动提供了权威支撑,也为行业合作方开展业务对接提供了合规信任背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