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专生一场演唱会花光全家俩月伙食费,父母低保被取消哭诉
发布时间:2026-09-07 10:07:00 浏览量:1
9月6日,一个自称“女孩表姐”的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了一篇帖子。她说表妹家“真的非常非常贫困”,表妹“自己也不争气,没考上高中”,在中专高考班考了400分,“在我这个ip公办本科基本无望”。
然后她说了一句让很多人揪心的话:“现在她们家完全就是天塌了,我奶奶一把鼻涕一把泪到我家哭,说表妹家以后怎么办,没了低保。”
原帖很快被删除。但截图已经传遍了全网。
表姐在帖子里透露了一个关键信息:女孩赴港前,“扶贫工作人员+我爸妈和她都三令五申,去了就没低保”。但她还是去了。
也就是说,这不是政策突然袭击。这是事前告知、反复劝阻、明知后果——然后她去了。
二
涉事女孩是赣州一名在读中专生,家境困难,全家每月依靠约2000元低保金维持生活。她靠暑假打零工攒下的积蓄,加上平时省下来的部分补助,凑了大约三千到五千元,去香港看偶像的演唱会。
三千到五千元是什么概念?
根据赣州市2025年公布的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为980元,农村为765元。全家每月2000元的低保金,刚好够三口人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开销。女孩花掉的三千到五千元,相当于全家两个月的生活费。
这笔账,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表姐说“天塌了”——不是修辞,是事实。一个月两千块,三个人吃饭、穿衣、看病,本来就紧巴巴。现在这笔钱突然没了,对一个没有其他稳定收入的家庭来说,天确实塌了。
三
事情发生后,全网第一反应是骂民政局“太狠了”。
但官方真的“太狠了”吗?
《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赣民规字〔2024〕2号)第二十四条明确列举了六种高消费行为,第四项就是“出国或出境旅游、就医”。纳入低保期间存在高消费行为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应当停止救助。
出境赴港看演唱会,属于自费娱乐型出境消费,符合高消费核查情形。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李夙律师分析认为,如果网传情况属实,女孩数千元的享受型消费,即便钱是自己打工挣的,这种消费能力也和低保保障基本生存的制度初衷相矛盾,加上事前工作人员已经告知过后果,民政部门启动复核、取消低保,是有法律依据的。
换句话说:法理上,没毛病。
四
但问题从来不在于“法理上对不对”。
问题在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会把追星看得比全家吃饭还重要?
表姐的帖子里有一句话特别扎心:女孩的家人“扔了好几次她的三无化妆品也没用”。这说明家人一直在试图拉她回来——扔掉她的化妆品、劝她读书、劝阻她去香港。但都没用。
饭圈文化告诉她:为了偶像可以牺牲一切。短视频告诉她:青春只有一次,梦想不能等。社交媒体告诉她:别人都去了,你不去就是不够爱。
她信了。然后全家跟着一起付出代价。
有自称“酒旅王朝”的网友在相关话题下评论:“不论你是低保户也好,领取贫困生补助的学生也罢,至少在领取以上两种补助的时候,是没有资格去自费追星的。”
话糙理不糙。
五
9月6日,封面新闻记者致电赣州市民政局核实此事,值班人员表示:“目前市本级和下面的县市区都在做核查,现在还不确定。”被问到涉事女生具体是哪个区县的,对方回应称“正在排查”。
如果事实成立,这家人面临的是长期没有收入来源的局面。女孩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但即便胜诉,这家人已经经历了一次“被取消”的恐惧。
这件事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在于——没有人是赢家。女孩被骂上热搜,父母没了饭吃,民政局被质疑不讲人情。但问题从来不是“谁对谁错”,而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会把追星看得比全家吃饭还重要。
这个问题没人回答,也回答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