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出售QQ:1298774350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演出资讯  > 演出攻略

网传江西低保女孩自费赴港看演唱会后全家低保被取消,如何界定?

发布时间:2026-09-07 08:05:39  浏览量:2

9月6日,赣州市民政局回应称正在核查网传“低保家庭女孩赴港看演唱会后全家低保被取消”一事,尚未确认具体情况。这件事的核心争议点在于:一个低保家庭的孩子,靠自己暑假打工攒下几千块去看演唱会,回来后全家低保该不该被取消?

网传该事件相关的网友社交平台爆料截图

要回答这个问题,不能只看“打工攒钱”这四个字,也不能只看“出境”这个动作,而是要从规则、逻辑、后果三个维度分别拆开,最后再整合出一个判断。

江西省目前现行有效的低保操作规程写得非常明确:申请低保之前一年内,或者已经在领低保期间,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消费行为,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应当停止救助。

什么叫高消费行为?《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列举了六种情形,其中包括“出国或出境旅游、就医”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这个办法是目前江西省低保家庭消费核对、资格判定的具体操作依据。

香港看演唱会,自费、出境、娱乐消费,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确实属于规则明确列举的高消费核查情形。

但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关键点:出境旅游是高消费核查的触发条件,不是直接取消资格的按钮。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规定,地方可以通过出国旅游等情况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辅助评估”。

辅助评估的意思是,这个行为跟低保家庭的通常经济画像不一致,民政部门可以据此追问——钱从哪里来?有没有隐瞒收入?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是不是已经明显高于低保标准?追问完了,再判断停不停保。

江西省的规则逻辑也是一样的:存在高消费行为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才应当停止救助。换句话说,触发复核是必然的,但复核结果不是预先写死的。

网上争论最激烈的一点是:钱是她自己打工挣的,又没花低保金,凭什么连累全家?这个逻辑放在个人层面听上去有道理,但低保制度的基本算法不在这个频道上。

低保以家庭为单位核算,不是发给某个人的零花钱。江西现行规则写得清楚:持有本省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才给予低保。

一个在读中专生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她的劳动收入和消费行为,都会回到“这个家庭还符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账本里。

再看收入核算规则。江西规定,普通个人务工所得需要全额计入家庭收入,只能按务工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扣减必要就业成本,没有单独剔除、完全不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的例外条款。

只有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所得,或者重度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才可以不计入家庭收入。在校学生的帮困助学金、奖学金不计入收入,但学生个人打工、勤工俭学所得,没有单独的豁免条款。

这意味着,即便不考虑这笔消费,女孩暑假打工的收入本身就应该按规定计入家庭收入核算。如果加上这笔收入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了低保标准,资格调整本来就在规则框架内。

而那些有据可查的正式处理案例,执行逻辑也高度一致。厦门同安区一个低保家庭在享受低保期间对名下住房进行大额装修,未主动申报,镇政府作出停保决定,区政府行政复议维持了原决定。

安徽金寨县梅山镇2026年第二季度终止低保的名单中,终止原因包括账户有大额存款、新购置商品房、新购置机动车辆等。广西岑溪市一个低保家庭购车后未申报,被追缴违规领取的低保金14880元,全镇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3户。

规则层面,“大额非必要消费与低保资格挂钩”的逻辑是统一的。

这是整个事件争议最大的部分,也是规则和实操之间存在明显缝隙的地方。

从条文字面看,自费出境旅游被明确列为高消费情形,纳入低保期间存在这种行为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应当停止救助。但翻遍公开渠道,找不到一个专门针对“几千元级别单次娱乐消费”作出正式停保决定的行政文书。

已有的案例都指向大额装修、购车、购房、大额存款这类长期性的资产变动,而不是一次性的追星消费。

这意味着什么?规则给了执行部门一个明确的核查入口,但出口怎么走,裁量空间很大。律师也指出,女孩消费的是个人劳动所得,单次娱乐消费就终止全家低保,在行政比例原则上确实有讨论空间。

江西的规则本身也留了弹性。低保家庭成员在高中或大学毕业后实现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可以享受6到12个月的渐退期,而不是直接立即取消资格。民政部办法也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决定停发低保金的,应当告知低保家庭成员并说明理由。

也就是说,制度不是没有过渡安排,也不是不需要说理。

回到这件事,如果最终核查确认女孩确实存在自费出境娱乐消费,启动复核是合理的。但复核之后怎么做,是整户停保、降标、给渐退期,还是只对女孩个人减发,选择空间是存在的。规则给了一个框架,框架内的具体处理,考验的是执行部门的判断力。

至于“学生打工攒钱追星”能不能算正当理由,目前公开规则里没有明确条款支撑,属于规则空白。但空白不等于答案注定是“不能”——正因为没有明确规定,才需要执行部门在个案中结合家庭实际困难程度、资金来源、消费金额、是否隐瞒收入等因素综合考量,而不是一刀切。

整件事的结论不是一个简单的“该停”或“不该停”。规则层面,出境娱乐消费触发复核有明确依据;逻辑层面,打工收入要计入家庭核算,低保不看个人委屈看整体状况;后果层面,执行方式有弹性,比例原则应该被认真对待。

最终怎么界定,取决于核查出来的事实——钱到底怎么来的、家庭整体经济状况到底怎么样、有没有其他特殊困难——而不是取决于网上吵得最凶的哪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