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通报低保女生追星:打工看演唱会会直接取消全家低保吗?
发布时间:2026-09-07 20:02:37 浏览量:1
靠打工挣钱去看演唱会,不会直接取消全家低保。截至9月7日官方通报,涉事女生黄某某的家庭低保暂未被取消,事件仍在核查阶段,没有任何正式停保决定作出。
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发布的事件官方通报截图
出境记录触发的是“动态监测预警”,不是“自动停保按钮”。社区干部对当事人进行了政策宣传和提醒,工作专班正按程序核查家庭情况,最终结果取决于核查结论,而非出境行为本身。
你要理解这个结论,得先搞清楚三件事:规则写的是什么、程序怎么走、至今缺什么。
《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第三十七条写得很清楚:纳入低保期间,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消费行为,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应当停止救助。
注意三个关键词——
“认定”“且”“正当理由”
。
“认定”意味着不是出境就等于高消费,江西省并未设定统一的高消费金额门槛,行为性质需结合实际场景判断。“且”意味着即使构成高消费,还必须同时满足“无法说明正当理由”这一条件,两项缺一不可。“正当理由”这条但书,就是给当事人留的说明空间。
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列举的高消费情形包括“出国或出境旅游、就医”,赴港看演唱会如果被认定为以娱乐为目的的出境活动,确有被纳入高消费核查范围的较大可能性,但条文本身没有写“赴港看演唱会即当然取消低保”。
所以结论是:现行规则里不存在“单次娱乐消费即直接取消全家低保”的条款。出境娱乐行为是动态复核的触发线索,不是直接停保的法定依据。
大数据监测到出境记录后,启动的是复核程序,不是执行程序。赣州市民政部门公开回应过:大数据发现的出境记录只是复核线索,不能直接等同于自动停保结论,需履行实地调查、听取当事人申辩、书面告知等法定程序后再作出最终决定。
《社会救助法》第四十八条也要求,作出调减、终止社会救助决定前必须听取救助对象意见,作出决定后必须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低保审核确认权限已下放至乡镇、街道层级,市级民政部门主要承担监督指导职能。这意味着最终是否停保,由乡镇/街道完成全部法定程序后决定,不是市级部门直接拍板,更不是系统自动触发。
从已知事实看,涉事女生返程后,社区干部第一时间进行了政策宣传和提醒,工作专班成立并启动核查,但截至9月7日,实地调查、当事人申辩、书面告知等停保前置程序均未完成,法定程序尚未走完。
网传“全家低保被取消”的说法,源于家属担心被取消资格而在网络发布求助信息,并非官方结论。
网传涉事家属发布的相关求助信息完整截图
该次赴港消费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正式认定为“高消费行为”当事人无法说明正当理由家庭整体经济状况(人均收入、金融资产、财产等)不再符合低保准入条件
目前,这三项要件均未得到官方核查确认。涉事女生的具体消费金额、资金来源是否全部为个人打工收入、是否存在其他未公开的家庭收支信息,官方核查结果均未公布。
还有一层容易被忽略:低保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整体核算单位,在校中专生属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其暑期打工收入属于工资性收入,应依法纳入家庭收入核算。
这意味着核查不仅要看消费行为本身,还要重新评估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是否仍符合低保标准——这个评估结果,才是决定停保与否的核心变量。
所以,目前这件事的性质是“低保动态监测预警后的核查阶段”,不是已完成的停保结论。只有当以上全部要件均被确认后,才可作出取消全家低保的决定。靠打工挣钱去看演唱会,在规则层面不构成直接取消全家低保的充分条件。
